1月12日,在西和高速公路于田县路段皮山往和田方向2203公里处,一辆大客车突发自燃,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中队巡逻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,并与随后赶到的消防部门联手,及时扑灭火情,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道路安全畅通。
当晚18时50分,高速中队巡逻民警发现一辆大客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,车体发生燃烧,火势猛烈,情况十分紧急。巡逻民警发现现场有两位司机正在用树枝不断拍打车体进行灭火,但根本无济于事,且自身安全也存在隐患。见此情形,民警首先将两位司机劝导致安全地带,并按规定在现场后方设置警示标志,对过往车辆进行警示及疏导,避免发生二次事故。与此同时,迅速向消防部门通报现场起火情况,请求火速赶来。随后,民警又对大客车承载情况向驾驶员进行了询问。得知该大客车系由和田市往民丰县送学生返回途中,因此车上并未拉载乘客,所幸无人员伤亡。
在119未赶到现场前,巡逻民警先使用警车内车载灭火器对火势进行控制,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,又与消防人员一起进行灭火,最终于19时25分将火势完全扑灭。因大客车燃烧后无法自行行驶,民警又联系清障车辆将大客车及时拖下高速公路,确保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快速恢复正常。
此次大客车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,大客车驾驶员感激地队民警说:“如果不是你们及时赶到,帮助控制火势并扑灭,不然我的大客车都将烧报废了,同时自身安全也存在危险,那就得不偿失了,真的十分感谢你们,于田交警就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!”。
于田交警提示: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、驾驶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查维修,运营时间较长的车辆还应加大检修频次,发现线路、部件老化等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,避免类似意外再次发生。(投稿人:于田县公安局李盼盼) |